隧道开挖爆破施工安全交底
单位: 时间: 2010 年 12月 22 日
单位工程名称 交底单位 交底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隧道爆破施工安全 交底人 审核人
交
底
内
容
一、爆破安全
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2.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
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 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
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
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 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 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
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 50米,并派专人护
送。
5.禁止非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