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确保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增
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施工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
证高速公路既定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项目主线工程从事建设活动的管理、施工、监理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本办法。房建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各参建单位 (或个人 )要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以 “管理规范、工程优质、生
产安全、施工文明 ”为要求的创建标准化工地活动,以展现项目建设的全新精神风貌。
第四条: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和落实,业主成立 “承朝高速公路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领
导小组 ”。
办公室设在业主工程科,由工程科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总监办、驻地办、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项目经理部要组建相应的标准
化工地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