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玻璃及易碎品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防止食品生产区内、 仓库内易碎品对食品造成安全性危害, 特制定对易碎物质的管理规
定。
2 范围
玻璃、塑料等易碎物品。
3 易碎物质的管理规定
3.1 非生产所必须的易碎物品(如个人的玻璃制茶杯、个人照明用具) 不得进入生产和仓库
区域。
3.2 如因硬件条件所限或为了不影响某种材料的使用性能,必须易碎物品带进车间,应对易
碎物品进行适当的屏蔽, 并对使用前和使用后的易碎品进行检查; 如发现使用后的易碎物容
器出现破损, 应对受影响的产品进行隔离和做保护处理, 使之不至于产生对原辅料、 半成品
和成品的安全隐患。
3.2.1 仓库、生产区域内的照明灯管应采用有机玻璃板或灯管防护罩进行屏蔽,防止灯管破
碎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
3.2.2 对仓库、生产区域内的电子监控器和应急指示灯应进行有效的管理,防止破碎对食品
造成安全危害。
3.2.3 生产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