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外入黔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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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黔建施通【 2009】 466 号
黔建施通〔 2009 〕466 号
关于省外入黔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省外入黔建筑施工企业,各招投标代理机构及相关
单位: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省外入黔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省外企业”)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
定》(黔建施通〔2009〕342号),现就省外入黔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省外企业分支机构三类人员” )
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持有注册地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