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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 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
重要阵地。学生住宿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 生活秩序,
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也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学生住宿管理工作是学校
教育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学生公寓内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树立优良的学风、
校风,更好地落实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入 住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凡被学院批准入
学的全日制学生,都应当进住学院学生公寓,以便于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 学生工作处舍务科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公
寓。
第三条 入住学生公寓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学费、住宿费的收据,在各院系迎新
站办理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