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制 说 明
1、为规范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
定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
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在借鉴区外发达省市工程监理招
标、评标办法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出 《宁夏回族自治
区建设工程监理评标细则》 。
2、在全区范围内依法进行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监理招投标的评标、定标活动,适用本细则。
3、本细则共设综合评议法、综合评估法(百分记分法)
两种评标办法。
4、综合评估法从 监理大纲编写质量、投标单位综合业绩、
项目监理机构与人员设置情况、 监理费报价四个方面对投标企业
进行评价打分,其中各分项内容及分值设置充分考虑了 宁夏建
筑市场及 监理企业实际情况。体现了合理低价、有信誉、有
实力的监理企业得高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