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自治县水电局: 现将省政府颁发的粤府〔1993〕10号《广东省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使用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水费办法》)转发给你们。目前全国正在进行水费改革,《省水费办法》对完善,巩固和加强我省水利基础产业,建立富有生机活力的运行机制,推动水利经济走向市场将发挥重大作用。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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