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练湖乳品有限公司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自查报告
丹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对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相关规定要求,企业需定期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行自查,我公司在丹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科监督指导下; 2011 年 1 月至 9 月,每月对于公司质
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由生产技术副总负责检查,办
公室人员协助检查,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配合。
现将此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检查项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所覆
盖的与公司相关的各项内容;
2.涉及部门:办公室、采购部、生技部(含车间)、质管部、销售部;
2.检查方式:现场查看、资料(记录台账等)审核、相关问询;
3.检查重点:人员培训情况;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全面;制度是否落实;
原辅料(含食品添加剂)采购是否查验;生产过程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