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加快我院的课程、 师资和教材建设, 规范教学管理, 提
升教学水平,实现以老带新,加快年轻教师的成长周期, 逐步实
现院内精品课建设先行, 逐步向省级精品课和国家级精品课过渡
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分类与管理
课程依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设置, 所有课程严格按照归口单
位进行管理,由课程归口的教学系部负责进行课程建设与管理。
课程共分为四级:
1.院级立项课程:院级立项课程由学院教务处教学系(部)
推荐申报, 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 学院对院级优质课程给予
一定的经费支持,由学院和系部两级共同负责,重点建设。
2.系级立项课程:由各教学系部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
确定。条件成熟的, 可升级为院级立项课程。 由各教学系部负责
建设和管理。
3.普通课程:除院级立项课程和系(部)立项课程以外,
依照教学计划开出的其他课程。由各教学系(部) 负责建设和管
理。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