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质量监督与管理, 依据国务院第 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及建设部 <建筑工程设计
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工程建设、勘察、 设计等活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本办法。
第三条 各类新建 (含改、扩建 )建设工程项目、城乡市政墓础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含勘察报告、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及边坡支护设计施工图 )均属审查范
围。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简称施工图 )审查是指由省级以上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县级以上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审查机构依据国家和我省的法律、法规、
技
术标准和规范,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简称施工图 )中涉及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