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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石方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赣丰线筲箕塘至池溪口段公路建设项目经理部
乙方:
鉴于甲方已在赣丰线筲箕塘至池溪口段公路建设工程中与业主
(赣州宏泰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了赣丰线筲箕塘至池溪
口段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基础上,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 经公司研
究,甲方愿将本合同段: K5+571.482-K6+591.29 路基土石
方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 义务和经济
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管
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 工程承包合同段
赣丰线筲箕塘至池溪口段公路 K5+571.482-K6+591.29段,共计 1.02
公里。
二、 甲方权利、义务
1、 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及施工资料
2、 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 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并负
责路基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