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量支付(摘自《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2003年版)》)
1.计量
(1) 填筑路堤的土石方数量,应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补充测量经监理工程师校
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为基础 ,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横断面施工图为依据 ,由承
包人按不同来源 (包括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和借方等 )分别计算,经监理工程师校
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
(2) 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不另计量。
(3) 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
土的翻挖运弃 (不计运距 ),换填好土的挖运 (免费运距以内 )、摊平、压实等一切
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4) 利用土、石填方及土石混合填料的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
价中包括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的费用。其开
挖作业在第 203节路基挖方中计量。
(5) 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