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是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及施工单位保证和主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相结合。黄河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层次按其行使的质量管理权限自上而下依次为: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质量检查、监理单位质量控制、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及施工单位质量自检保证四个层次。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行政监督职能,不能代替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责任。工程建设各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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