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辽价发 [2010]123 号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 规范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工程造
价咨询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六部委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
法》(计价格, 1999? 225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并在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 出具工
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可
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投资估算、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建设
工程概、预、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