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设计细则(试行)
关于印发《居民住宅区入楼配电室设计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供电局、各区县供电分公司:
为满足大型居民住宅区, 单体建筑较大的住宅楼公用配电室的设计要求, 依据《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及《住宅小区配电室入楼设计技术原则 (试
行)》的要求,结合北京地区的具体情况,编制了《居民住宅区配电室入楼设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试行)》),现予颁布,
望有关单位在新建居民住宅区公用配电室的设计、审图、验收时遵照执行,各远郊区、县分公司参照执行。
为保证《细则(试行)》实用有效,在文稿形成后,曾多次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并在公司内组织了运行、设计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讨论会,但仍可
能有不完善之处,望及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反馈业扩管理处。
附件:《居民住宅区配点室入楼设计实施细则(试行)》
二 00 三年四月十六日
居民住宅区入楼配电室设计细则(试行)
1 总则
1.1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