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器装置的选择
6.1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6.2 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
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
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 过载、漏电保护
功能
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 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 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 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
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 漏电
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 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
有极的隔离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