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 设 单
位
设备名称 作 业 内
容
交底部门 交 底
人
施 工 期
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
实行分级配电。室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简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同) ,如无特指,
合称配电箱。
2.动车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
路应分路设置。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
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
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
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