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移装) 、维修、改造告知指南
一、办理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
二、受理范围
1、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30L 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 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
有机热载体锅炉;
2、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
积大于或者等于 2.5MPa〃L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
等于标准沸点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氧舱;
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
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
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化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 25mm的管道。
三、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的加盖与资格许可证持有单位名称一致的印章的 《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三份);
2、建设、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