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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股份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压力容器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3.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
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相关内容。
(1) GB150--98 钢制压力容器
(2)1999--154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1990--02 劳动部《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4)GB5044—92 《锅炉房设计规范》
(5) GB50273—98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991)《锅炉水
处理监督管理规则》、《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6)( 1999)19号 《锅炉安装监督管理规则》
(7)( 1996)276号 劳动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