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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深孔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1、 基本规定
1.1一般规定
1.1. 1 深孔爆破应编写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 ,爆破设计书须由爆
破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1.1.2 城镇居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和重要设施附近进行
爆破时,除了须经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批准外还必须征的当地有关
部门同意和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批准。
1.1.3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a. 有边坡滑落危险的;
b. 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c. 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孔异常的;
d. 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e. 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的;
f. 光线不足时;
g. 未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
1.1.4 禁止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不准携带能发
火的物品。
1.1. 5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大风天、黄昏及夜晚,禁止进行
露天爆破,在进行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