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17年度绿
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龙建设〔 2017〕7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
根据《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2017 年绿色
建筑与建筑节能监督检查的通知》 (龙建设〔 2017〕[2017]55
号)文件要求, 12 月中旬我局在各县(市、区)住建局自
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连城县、长汀县、上杭县的绿色建
筑与建筑节能进行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住建部门认真贯彻《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
彻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 ,绿色建筑在
工程设计中得到全面实施,根据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系统 ”中
查询,截止 2017 年 12 月 18 日我市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满足绿色建筑要求的绿色建筑总面积 3663289 平方米,民用
建筑总面积 5423137 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