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大检查第二阶段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龙建建 [2017]161 号)
各县(市、区)、经开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专项督
查的通知》(龙建建〔 2017〕143 号)要求, 10月 10日~10月 13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采取 “四不两直 ”、“双随机 ”方式抽查了各县(市、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7 个,检查起重机械 8台,发出《督促责令 <局部停工 >改正通知书》 1 份、《督促责令改正
通知书》 6 份,责令 1 个单位工程悬挑外架及转料平台架停止使用。检查项目现场共发现安
全隐患 88条,责令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给予 7 家施工企业记分 177.28 分、 7 家监理企业记分
159.8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