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涉及12个县(市、区),这12个县(市、区)同时也是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覆盖衡水市全境。衡水市小型水利工程大多修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普遍老化失修,不能发挥应有的工程效益。正在实施的压采区水利项目投资巨大,建成后能否充分发挥效益,后续管理非常重要。为了保证已有小型水利工程和新建节水压采项目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