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1 青海政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青政办 〔2007〕17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 , 海东行署 , 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
《青海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职责分工 》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 现
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青海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职责分工
为贯彻落实 《青海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 确保
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
置工作顺利进行 , 现将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职
责分工如下 :
一、省级移民安置部门主要职责
(一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
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法律、法规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