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的通知》(建办质[2005]60号)和《关于公布第四批通过评审的“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的通知》(建办质[2005]6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