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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