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合理合法的合同是保证合作双方利益的关键一环,但是,“黑白合同”的现象在建设工程领域却普遍存在,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市场因素在其作用,当然也不排除体制方面的原因。我国当前的法律对这一问题并未提出明确的标准,使得这种具有法律模糊性的建设工程领域法律具有适用的不确定性。本文正是以这一问题为基础,探讨“黑白合同”产生的原因,并重点分析其法律效力,区分效力性规定与取缔性规定,特别是对“黑合同”与“白合同”的效力进行区分,以期对这一问题作出有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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