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事业经过十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集团母公司,下属两个高速公路分公司和十多个高速公路控股子公司的企业集团。根据交通部《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12号令)和《关于印发(交通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精神,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都要求对下属的高速公路子(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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