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切实贯彻《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14号),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规划》,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前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适应奥运会期间对城市环境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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