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实行股份制的探讨
刘 放 (北京市, 100835)
随着改革的深化,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不要进
行股份制改革、怎样进行股份制改革的问题越来越
突出地展现在广大监理工作者面前。解决好这个问
题, 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就可能迈上一个新的
台阶。出于对监理事业的关心和热爱, 笔者冒味地
谈谈对这个问题上的粗浅认识, 以期抛砖引玉, 使
股份制在监理事业上早日开花结果, 使监理制具有
更旺盛的生命力。
1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实行股份制是大势所趋
所谓股份制, 这是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即企业
的资产由该企业发行的股票持有者——股东所有,
相应地, 股东也承担对等的债务。股份制是私营经
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形成的经济形态, 其实质就是
扩大了的私营经济、集团经济。由其经济效果的考
察来看, 这种经济形态比较适合现有生产力发展的
水平。所以, 这是现阶段全世界普遍流行的所有制
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