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黔府办发〔2006〕33 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 ,各地区行署 ,各县 (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 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
门、各直属机构 :
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对饮用水安全
保障工作高度重视 ,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 ,采取
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等一系
列有效措施 ,解决了部分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但是 ,我省饮用水安全形势仍较严峻 ,
一些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质超标、部分农村地区饮用水达不到卫生标准等问
题 ,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改善城乡饮
用水条件 ,保障饮用水水量需求 ,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根据《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