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海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
决 定 的 实 施 意 见
青政 〔2006〕4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 , 海东行署 , 省政府
各委、办、厅、局 :
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基
础性工作 , 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我省作
为资源型省份 , 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对全省经济社
会发展尤为重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 对地质工作提
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
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 (国发 〔2006〕4号 )
精神 , 促进地质工作更好地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
展的需要 , 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地质工作
(一 ) 充分认识地质工作的重要性。新中国
成立以来 , 青海的地质工作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
度重视 , 地质勘查和科学研究成效显著 , 为经济
社会发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