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煤炭工业节约、清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研究制定了《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并于2007年7月3日印发给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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