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发[2013]3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8月19日吉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推动吉林省消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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