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眉水库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征用土地的请示》(榕政地征[2003]1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马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42.3984公顷(其中耕地7.52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马尾区亭江镇白眉村水田5.2864公顷、旱地2.2352公顷、林地20.7348公顷、园地14.034公顷、其他农用地0.108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408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58公顷,未利用土地9.1194公顷,其他土地9.6485公顷,合计征用集体土地61.6324公顷,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