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局:为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与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附件:湖南省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与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厅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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