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1]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治沟造地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延安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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