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规定和交通部印发《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历年载荷情况,2006年7月18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山西省收费公路载货类机动车实施计重收费。山西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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