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邹城市创新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体制,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努力打造公开、公正的招投标交易环境。一是整合招投标监管职能,凝聚监管合力。邹城市政府将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职能部门对公共资源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职能集中赋予市招管办,由市招管办专职负责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