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建造模式又称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有关工作,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准备,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部位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业主单位一般指派业主代表与咨询方和承包商联系,负责有关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有的也把有关管理工作授权给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进行。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设计-招标-建造顺序方式进行,只有在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