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2011]31号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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