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七年四月九日宁政办发(2007)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展览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展览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优化会展环境、规范会展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