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坝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沪建建 [2004]620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 )建委(建设局 )、环保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建设项目建设 、设计、施
工、监理单位、各建材供应商: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 OO四年九月六 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若干规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砂石料堆放及砂浆搅拌所产生的
粉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和保障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与质量安全,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和粉煤
灰综合利用率,制定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若干规定。
一
、本规定所称预拌砂浆,是指南专业厂(站 )生产的并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的各类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