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调查有关基础资料的保密管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专项部署土地调查基础资料的保密工作。通知要求,存放基础资料的设施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批准复制的秘密载体要进行编号与登记,按同等密级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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