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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