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以规范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重点对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预防、水土流失治理、监测和监督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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