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2007]6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环保局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