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调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建筑承包合同规模大, 资
金占用率高, 情势变更情况一旦发生,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
务关系会发生重大变化, 如果不能妥善做好工作, 任何一方
遭受的损失都会非常重大, 如果能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
的工作, 使之顺利地变更或解除合同, 能更好地稳定建筑市
场秩序, 促进我国建筑业的良性发展。
3. 应注意区别情势变更与正常的商业风险。市场经济存
在着竞争, 竞争就必然有风险, 市场风险是当事人应当预见
而且可能预见的客观情况, 而情势变更是当事人无法预见
的。
4. 不可抗力不能等同于情势变更。1993 年 5 月最高人
民法院以《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形式肯定了情
势变更原则, 为解决情势变更问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指导思
想。在这之前, 我国法律对情势变更尚无明文规定,《民法通
则》和《经济合同法》中的有关条款只包含着情势变更原则的
精神, 但实质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