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材 2007 年第 4 期
九十年代初,建筑产品的国家定价逐步开始改革,
将完全由国家定价改为由国家指导定价。随着我国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相应地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体
制需要推行并逐步的完善。但现行的“政府指导定价”的
方式却严重地制约了建筑市场的竞争机制和投资多元
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建筑工程
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
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因
此,“工程量清单计价”,即“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
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改革势在必
行。
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其费用以
综合单价计算,它综合了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
虑风险因素。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