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对2000年以来工程竣工而不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者开展全面追缴。拒绝移交和关键资料缺失的,普通工业和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将被罚款1万-10万元。市政设施和公共建筑施工单位情节严重者将被限制投标、资质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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